刘兆广律师亲办案例
江某某诉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
来源:刘兆广律师
发布时间:2008-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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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审程序,因经济适用房买卖无效而请求确认合同无效、返还定金。代理原告,虽被告以包括营业执照、设备设施、声誉在内的整体打包出售,原告明知而具有过错,原告违约违背了诚信原则,出售转租赁的两可合同等理由抗辩,但本律师一一驳回。胜诉,当事人很满意,给本律师送了锦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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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兆广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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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兆广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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